义乌有人冒充警察专抢“人妖”
贵州籍男子彭某(24岁)自2007年到义乌打工,已经有11次因盗窃、抢夺、猥亵、诈骗等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,却不思悔改。今年8月中旬,彭某忽然来了“灵感”,把目标对准公园附近晃荡的“人妖”实施抢劫。昨日,彭某和胡某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之前,彭某特意花70元钱在南方联附近一家军用品商店购买了一套短袖警服,并找到臭味相投的老乡胡某(男,30岁)商量,两人一拍即合。
8月15日晚上,彭某穿着警服和胡某来到义乌农贸城对面的绿化带,找到两个“人妖”。胡某说:“我们是稠江派出所的民警,你们把身份证拿出来看看。”两人说没带,胡某上去扇了一人一个耳光,彭某上前打“圆场”,“各拿出500元钱就算了”。
两名受害人说身上没带钱,彭某拿出绳子,麻利地将两名受害人绑了起来,逼迫他们到义乌稠城街道胜利二区的租房,让他们蹲在地上,翻箱倒柜抢得3800元现金、一台笔记本电脑、两只手机。无论受害人怎么苦苦哀求,彭某两人都置之不理,彭某还宣称“这些东西已被派出所没收了”。随后,彭某和胡某将两名受害人带回农贸城对面绿化带的树上绑了起来,扬长而去。
10月6日晚,彭某在农贸城闲逛时,被两名受害人认出。他们拨打了110,北苑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将彭某抓获。之后,经过侦查,民警又在稠江街道某宾馆将胡某抓获归案。
据交代,8月20日和8月23日晚上,两人分别在宾王路孝子祠公园和绣湖公园抢劫作案两次,他们冒充民警,物色留长发、化浓妆的“人妖”,以查身份证为名,抢得一只手机和100元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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